关于征集《“一带一路”绿色供应链案例》的函
各有关单位:
习近平总书记11月19日在北京出席第三次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以高标准、可持续、惠民生为目标,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,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,扎牢风险防控网络,努力实现更高合作水平、更高投入效益、更高供给质量、更高发展韧性,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。
绿色供应链建设是实现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。为了向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展示绿色供应链实践经验,推动我国绿色供应链企业开展国际合作,构筑互利共赢的绿色供应链合作体系,合力促进世界经济增长。我们向各有关单位征集“一带一路”绿色供应链案例(以下简称“案例”),通过对案例的宣传,让各国政府和企业更加重视对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重要性、必要性,为起草《绿色供应链行业标准》提供支撑。
一、征集要求
案例征集将面向全行业企业,凡在绿色制造、绿色流通、建立逆向物流体系等环节实现绿色供应链构建过程中具有可复制、可推广和典型代表性的企业均可申报。
二、征集原则
征集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自愿原则,征集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三、征集对象
凡农业、工业、商业、服务业等行业中具有绿色供应链体系的企业均可申报。
四、申报条件
1、申报单位在最近3年内没有违规违法、重大信访和失信行为;
2、申报单位或品牌应具有在行业中有广乏的影响力;
3、申报案例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,案例应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具备实用性、典型性、先进性,实现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佳平衡;
4、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的标准不仅要符合国内最新标准,还要符合国际或地区最新标准。
五、申报要求
1、认真填写《“一带一路”绿色供应链典型案例申报表》(见附件),可附带有关数据、图标、图片等,说明详实,图片清晰,符合印刷出版要求。并附相应英译版内容。
2、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文字结构合理、层次清晰、全面成套;介绍案例时应包含原材料采购、绿色生产、供应商管理、绿色物流、绿色包装、绿色回收、绿色供应链管理取得的成效等。
3、申报单位提交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,申报文件中可附带有关数据、图标、图片等,说明详实,图片清晰,符合印刷出版要求。
4、申报单位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:
(1)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
(2)申报单位获得认证认可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;
(3)申报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获得的荣誉;
(4)申报单位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;
六、审核程序
审定过程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进行。
1、文件初审
申报单位提交资料后由我会进行文件及相关资格审核。初审通过后,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企业进行后续专家审核。
2、专家审核
我会组织相应专家对申报资料实施审核,企业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向专家做汇报及讲解,如需到现场实地进行考察的企业,由我会抽调专家进行现场核验。
3、审批核准
经审核或核实无异议的,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通过后,我会给企业办法《“一带一路”绿色供应链案例》证书、铜牌。
七、成果推广
1、案例整理后在相关网站,公众号发布,让更多的企业了解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,增强企业的竞争力,提高企业社会的效益;
2、案例整理后印刷成册,作为“一带一路”绿色供应链中国案例,在我会组织出访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投资考察时进行赠送,加强共建国家信息和经验共享;
3、在我会走访联合国机构及驻华机构(大使馆、商会)时,与我会资料一起赠送走访单位,提高“一带一路”项目绿色口碑,吸引全球投资者共同参与;
4、免费赠送给地方政府,央企、国企,国内500强,学会、协会、商会等机关、单位及社会组织,推动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立,促进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完善。
5、在我会举办“一带一路”经济与环境合作论坛以及相关国际论坛会议期间,对绿色供应链案例进行展览展示,播放视频资料,并作为会议资料发放给参会嘉宾;
6、在我会举办“一带一路”经济与环境合作论坛期间,颁发证书、铜牌;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石祥
电 话:136 4115 1789
邮 箱:sx@wedr.org.cn
中华环保联合会
2021年11月24日